您所在的位置:镇江市发改委子站 > 投资管理 > 重点建设项目  
镇江市提出重点项目建设的三举措
发布时间: 2008-04-18 09:25:00    作者:   本文被阅读次数:
【 字体:


一要加强组织领导,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。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,充分认识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,不断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,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职责分工,层层落实责任。
二要浓厚工作氛围,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强化服务意识,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,努力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用地、拆迁、设备材料供应、交通运输、施工用水用电等问题,保证重点项目顺利实施。市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协调、指导和推进力度,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、资本金制、招投标制、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,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,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。
三要完善考核制度,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。重点项目继续实行地区、部门目标责任制,各地、各部门要将目标分解落实到重点项目实施的每一个阶段、每一个环节,进一步加强目标考核。加强督促检查,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将对所有重点项目情况进行每月通报、季度检查、年终考核,并不定期组织现场督查。



相关文章

[关闭CLOSE ]     [ 打印PRINT ]    [ 发表评论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