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辖市(区)发改委、镇江新区新科局,市各相关部门:
2005年以来,市委、市政府陆续对12个项目颁发了大项目推进奖。为及时了解2007年符合“2005年1号文件”的项目情况,请你们抓紧组织填报《2007年符合“2005年1号文件”要求大项目调查表》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大项目标准
严格依照市委、市政府下发的3个鼓励推进大项目的相关文件和纪要,具体文件如下。
1、《关于加快推进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》(镇发[2005]1号);
2、《关于印发镇江市加快推进大项目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镇办发[2005]48号);
3、《〈镇江市加快大项目建设实施细则〉补充说明的通知》(镇办发[2007]39号)。
二、填报要求
1、服务业项目,原则上是投资主体独立经营或以租赁经营为主的项目,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列入考核范围。
2、高科技项目应具有相关认定文件。
3、投资完成情况以统计部门掌握的为基本依据,对有疑问的项目以实地检查核实为准。
请各辖市(区)发改委、镇江新区经科局,市有关部门于11月30日前,按照要求将2007年符号“2005年1号文件”的大项目汇总上报市重大项目办。
附表可在镇江招商投资网下载。
联系人:杨正跃。
联系电话:84425210 传真:84408003
电子信箱:w4425210@126.com
附件:《2007年符合“2005年1号文件”要求大项目调查表》
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六日